爱是第一生产力。

【东雷】当时只道是寻常

煞姐视角;

私设满满;

系列前一篇:《人生若只如初见》

此为第二篇;

第三篇:《醉里吴音相媚好》 ;

第四篇:《此心安处是吾乡》 ;

OOC全是我的。


  没人会相信我十几年前是个太妹。
  除非我会傻乎乎的拿着当年的照片向别人显摆:“老娘当年芭乐高中大姐大,终极一班霸王花。”——怎么可能呢。
  现在的我,在我老爹的公司当二把手,游刃有余的把万事处理的都井井有条,公司也就顺风顺水的日进斗金,想来我日后挑了大梁也能收服人心。
  我当然做得到了。
  离开终极一班之后,我那么迫切的想要变成安琪的样子,想要变成一个成绩优异性格温婉的大家闺秀,变成大东喜欢的那种女生。
  我先读了托福和SAT,可我的底子实在太薄弱了,努力了一年多,最终的分数只能勉强够到美国80开外的学校。可那时候我知道了安琪也在美国,而且作为外交官的女儿,再加上优异的成绩,她申请到了UCB。我不愿意输给她,在大学里我修了Marketing和Business Management双学位。前两年基础课程的每一天都不敢松懈,学分比谁修的都快,GPA比谁都高,到了后来优秀成了习惯,反而不觉得累了。
  这一点儿都不励志,说实话,当他们称赞我的成绩时我并不开心——大学里唯一能使我感到兴奋的,是当我爆发出战力指数之后,看到那些人高马大的黑人白人眼中的叹服。
  老娘我全台湾高校榜KO.13,女性中好歹稳占前三,所以即便身为亚洲人,战力指数在他们之间也出类拔萃。
  但我只爆发过一次战力指数,并且再也没有打过一次架。
  我要留着力气写论文,留着精力做项目,我要在本科四年结业之后,赢过黄安琪。
  可我最终还是没能拿到The Wharton School 的offer。
  收到拒信的那天,我五年里第一次进了酒吧,喝得烂醉如泥。
  我只记得我被人拉出了酒吧,第二天在一个陌生男人家中的床上完好的醒来。
  我却无法抑制住自己屈辱的怒气——我煞姐不需要被救;可我修炼了五年的名媛气质不允许我破口大骂。然而在我沉默的飙起战力指数之后,却绝望的发现——我打不过他。
  高三到大四毕业这五年,我的战力指数精进了两千多点,可我八千多的战力指数在他的面前显得不堪一击——破万点,非完全爆发状态。
  阳光透过窗帘打在他闪闪发光的金发上,他的蓝眼睛湿漉漉的,一脸无辜的笑。
  那天下午,我飞去了旧金山。
  当我裹着Chanel的套装提着Prada的包发型得体妆容精致的出现在约好的地点时,面前的黄安琪却一点都不惊讶。
  她把手中的iPhone递给我,她的邮箱里,沃顿的offer静静的躺在那里。
  她段数是真的高啊,拿人要害,一招致命。
  我的眼泪不受抑制的滚落下来,弄花了一脸的妆。
  她从包里掏出卸妆湿巾,慢慢的,一点一点的擦干净我的脸。
  “化什么妆啊,你不能比我好看。”她说。
  我被这句话弄懵了。
  “挫败的滋味不好受吧?”她边说边抚弄着指甲,“特别是拼尽全力之后还输到一败涂地。”
  我嘴唇颤抖着,说不出一句话。
  “我想,这种滋味不能只有我一个人尝过。”安琪笑的优雅。
  “你从来都是赢家。”我咬着嘴唇,气若游丝。
  “是么?”她用手支着下巴,好看的颈部和锁骨线条一览无余,“要是我赢了,倒也不用来这里了。”
  “UCB和Wharton?”我不敢置信。
  “你骨子里还是个傻白甜,只不过褪掉了傲娇炸毛的外皮,一点长进都没有。”她把卷度完美的长发拨到耳后,“赢你有什么意思?”
  …真特么扎心。
  “你回美国是因为...”没和大东在一起吗?我住了嘴,咽下了后半句。
  “是啊,我能有什么办法?”她咽下一口咖啡,“我只是比雷克斯晚认识大东两三年而已。”
  “雷克斯?”莫名其妙。
  “是啊,雷克斯。”黄安琪笑的像个表情包,“嘿嘿嘿想不到吧,我输给了那个心机屌。”
  “雷克斯不是也喜欢你么?”我一头雾水,假如能上沃顿商学院的人都和黄安琪一样表述障碍逻辑混乱的话,我大概要为我的拒信感到庆幸了吧。
  “Bullshit! 如果他喜欢我,他就不会......”她激动的情绪只是一闪而过,很快又恢复了云淡风轻,“如果你清楚的知道你爱一个人的话,你是绝对不会伤害他的,对吧?”
  我没有吱声,想起来雷克斯当年对黄安琪的所作所为——欺骗她假扮太妹、设计班导昏厥然后嫁祸给她、最后意图强暴她——哪一件,都配不上“爱”这个字。
  “你还没反应过来么?”她冷冰冰的态度让我十分不爽。
  “啥?”我不知所措。
  “你是智障吗?”她瞪着眼睛,“之前在台湾见没见过倒两说,你在美帝这四年,身边就没有吗?”
  我脑中炸开了花。
  过往的一切潮水般涌向我的脑海,大东的音容笑貌却定格在他将雷克斯护在身后的那一瞬间。
  是这样吗?大东和雷克斯,其实是这样的吗?
  那我拼尽全力的这么多年,又是为了什么?
  “恭喜。从今往后,你所做的一切,都只是为了你自己。”她一字一句。
  只是为了自己么?
  我是多么可笑啊...我曾以为,只要我能离大东更近一点,他就能注意到我,我那时每天都会花很多时间提升战力指数,只为了配得上KO.3的王者大东,和他比肩;
  后来,我以为,只要我能更漂亮一些,大东就能看到我,我便拍了最好看的照片,小心翼翼的装在粉色的香水信封里放在他的桌沿;
  再后来,我以为他不喜欢我这种太妹,便离开他,努力学习努力改变,为的是有朝一日能变成他喜欢的模样,然后回到他身边。
  从15岁上高一,到22岁大学毕业;从我看到他的第一眼,到如今山高水远。整整七年。
  我为了他,我做的那么多事情,都是为了他。
  我以为,我一昧的付出,就会有回报;我以为,低到了尘埃里,就真的能开出花儿来。
  This is what makes us girls, we always put our love first.
  我自由了吗?
  他不喜欢我,他不喜欢安琪,也不喜欢班导。
  他喜欢的人,和他青梅竹马两小无猜。
  为了保护孱弱的那个人,他打了人生中第一场架;因为那个人哮喘,他随身携带他的药;因为那个人低血糖,他总是送他巧克力;因为那个人手无缚鸡之力,他在他身边,寸步不离。
  那个人知道他所有的秘密,知道他的命门,知道他所有的习惯;那个人享受着他的保护,却无法遏制对他的嫉妒。
  “如果你觉得有阴影,别怕,那是因为你背后有阳光。”这句话说的相当好。可是假如你面前有一把保护伞,帮你挡住所有的伤害,却同时挡住了你的阳光。所以那个人的背后,阴影无时无刻不在滋生。
  那个人对他有着病态的占有欲:他讨厌他的光芒万丈;讨厌他的一呼百应;讨厌他被女生喜欢;讨厌他有别的兄弟。
  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,那个人毁了我的情书,把我给大东的照片贴在bulletin,然后把这些嫁祸给亚瑟王。
  那个人欺骗了他那么多年;用尽手段想要除掉他身边的所有人,且实打实的伤害了他——因为那个人不知道自己对他的感情——叫作“爱”。
  而他却毫无理由的原谅了那个人,并且待他如初。
  只因为,那个人是雷克斯。
  大概谁喜欢谁这种事,真的是命里的定数吧。
  如果不是黄安琪,我可能会永远蒙在鼓里。
  再后来,我在NYU Stern 读完了MBA,终于拿到了HBS的offer。我讨厌黄安琪,想要打败她,就从成为对手开始吧。
  我那天和她Skype,她笑着恭喜我,告诉我她和雷克斯见了面,还神秘兮兮的说“咱们静候佳音”之类的…我被她唬的一愣一愣的。
  瞎扯着聊了一会,她忽然话锋一转,问我选择哈佛是不是有我男朋友的功劳。我看了一眼身边躺着的金发碧眼的巨型洋娃娃,幸福感随之蔓延。
  再后来,我就带着男朋友回了台湾,我老爹问我为啥找个老外,我之前不是最讨厌高鼻子大眼的洋人了吗,我回答他说:“因为在我最脆弱的时候,他选择了保护而非伤害,并且我相信,他有能力保护我一辈子。”
  我爹骂我洋蛋。
  再后来,就是开头所说的,我回台湾当了我爹公司的二把手,而我男朋友...未婚夫则开了个新公司,在台湾这个相对于美国还不太饱和的市场中崭露头角。
  那一年,恰逢终极一班毕业十年的日子,我接到了一纸喜帖。
  还要办加拿大的签证,真麻烦。
  不过,还好在加拿大,他们的婚姻不仅合情,而且合法。
  飞机落地的时候,来接我的居然又是黄安琪,和一个文质彬彬颇有绅士风度的亚裔男人。
  “Andrew,我男朋友。”她介绍。
  “Henry,我未婚夫。”我扬眉,看吧,我比你早了一步。
  我悄悄跟她说:“想不到你会喜欢这一型的,我以为又是大家闺秀和黑帮老大的玛丽苏戏码,没想到才子佳人,还挺登对儿。”
  她扑哧一声笑了:“我才想不到呢,我以为是傻白甜小太妹和社会不良青年这种没营养的桥段,谁知道你真的能上Harvard. 不跟你聊了,我帮汪伯母布置婚礼现场去了。”
  我白了她一眼:“不是我说,怎么哪儿都有你啊?”
  她笑得愈发灿烂:“再怎么说我也是帮助他们认清感情的半个媒人,总该送佛送到西吧。”
  第二天,婚礼当天,雷克斯还是那副虚伪的讨厌嘴脸,道貌岸然的让人想抽他,不过平心而论,整齐的西装和金边眼镜非常适合他的气质,贼帅,看起来就像个欠艹的禁欲系——方霖凡你们知道吧,咦...奇怪了,我是怎么知道的?
  而汪大东身姿笔挺,白衬衫裹着健硕的胸肌,领口开两个扣子,露出一条小指粗的银链,挂着的吊坠垂在胸前,十字架无比耀眼。西装外套只是那么随性的搭着,却有让人移不开眼的魅力。十年不见依旧是满满的少年感。——这样的大东却再也不能让现在的我脸红心跳了。
  我曾经以为,自大东以后,我爱的人,都会有他的模样——Henry和他的确有相似之处:超强战力和与之俱来的王霸之气,却又有着孩童般的纯真。但我清楚的知道,我爱Henry,他不是substitute.
  大概是每个出现在你生命中的人或多或少都会留下一些痕迹,就比如当年的我仰慕强者,当年的安琪被那份细腻和温柔打动——那些我们曾经喜欢过大东的点,变成了我们后来喜欢的人的特质。
  后来,你留下的东西,融入进我骨血,那之后的一切,却都与你无关。
  这样真好。
  而黄安琪的出现,也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,某种层面上来说,是她改变了我的生活轨迹,让我可以走到一个更高的层面上,看到这个更开阔的世界,我同样,很感激她。
  仪式开始之前,我偷偷跑到大东跟前,抿了嘴,还是附在他耳边提醒了:“东哥,你脖子上这个十字架,是不是有些......不合时宜?”
  他无所谓的笑了:“意大利还是天主教的发源地呢,我现在也可以去那里结婚。”
  ...行,懂得还挺多。
  ——这个世界在变得越来越好,而我们也要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活得更好。
  终极一班的大家也都过得很好:小雨成为了优秀的青年演奏家,可惜的是,他依然单身;琳达桃子继承母亲衣钵,当了地方大姐大,也算是过的不错;金宝三呢......还在上高中,不过也感谢他为我们守住这一方净土和那些回忆。其他各位,也都各有各的安妥喜乐。
  亚瑟王在台大毕业后去英国深造,在剑桥拿了MA之后回来接手了土龙帮,成为了一个有文化的流氓。把帮里的生意洗白后黑白两道通吃,颇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之势,和他老婆,一个叫五熊的后来转过来的女孩子老早便结了婚,现在儿女绕膝幸福美满。
  还有一位,班导田欣,我真的没想到她也会来,十年时间,她更加风姿绰约,眼角眉梢的风情是岁月的馈赠。她很幸福,几年前和小男朋友终于完婚。
  然后我才知道,我算是比较早得知大东和雷克斯真实关系的,他们中的好多人,都是收到请柬后一口老血,之后细想之下就明白了,其实没毛病......
  汪大东将兄弟义气看得至高无上,所以当他保护雷克斯的时候,会让我们误以为他也不过是出于兄弟义气罢了;心机屌雷克斯身为K.O.2一直装成一只弱鸡,为的不过是心安理得的享受汪大东的保护,可惜我们没看出来。
  当时只道是寻常。
  我的思绪回到了婚礼现场,此时教父正在宣布誓词。听到他们说出“I do.”的那一刹那,我泪如雨下。
  大东和雷克斯,他们的生命从刚开就紧紧地交织在一起,对于他们来说,不会再有任何人留下比对方更深的痕迹了,他们是彼此的轨道,是彼此最初的开始,也是最终的归宿。
  然后二位新郎接吻、喝交杯酒、交换戒指,一帧一帧,都如画般美好。
  最后的最后,大东和雷克斯的花束,稳稳地落在了我和Henry的手里,我拿着花束,被Henry打横公主抱起,从五脏六腑中溢出的甜蜜仿佛要把我淹没。我还是不忘朝黄安琪放了下闪。
  ——瞧啊,我又比你快了一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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